公司简介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根据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豫体改字【1993】13号文的批复,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由安阳钢铁公司经过改制,采取定向募集方式于1993年11月15日设立的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企业,股本总额109,549万股,其中国家股89,549万股,占总股本的81.74%,内部职工股2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8.26%。2001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46号文核准,公司于2001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同时,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财企便函[2001]73号文,同意公司发行新股时实施部分国有股减持,在此次发行时一并出售,此次减持国有股为2,500万股。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并实施国有股减持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34,549万股,其中,国家股87,049万股,占总股本的64.70%;内部职工股2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4.86%;社会公众股27,500万股,占总股本的20.44%。2004年6月,根据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2003年12月31日股本134,549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按股本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67,275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01,824万股,其中国家股130,574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64.70%。由于内部职工股2004年8月2日上市流通,流通股增加至71,25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5.30%。2006年5月15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以流通股股份总额712,500,000股为基数、按照10:3.4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送股。该方案实施后,公司尚未流通的股份变为有限售流通条件的股份,股份总额为1,063,485,389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总额增加为954,750,000股,股东持股数额及比例变化不影响公司股本总额。公司国家股由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5年12月由安阳钢铁公司变更而来)持有,并行使包括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相关出资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