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钢股份
- 000709
- 中南股份
- 000717
- 本钢板材
- 000761
- 鞍钢股份
- 000898
- 华菱钢铁
- 000932
- 首钢股份
- 000959
- 沙钢股份
- 002075
- 包钢股份
- 600010
- 宝钢股份
- 600019
- 山东钢铁
- 600022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系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1999)63号文件批准,由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冶金部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第三冶金建设公司、中国东北电力集团公司抚顺供电公司、吉林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1999年6月7日领取营业执照,注册资金40,000万元。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2000年第16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0年12月13日通过上交所上网定价发行“抚顺特钢”普通股(A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5.5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增至52,000,其中国有法人股39,672.45万元;其他法人股327.55万元;社会流通股12,000万元。并于2000年12月20,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其12,000万股流通股于2000年12月29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挂牌交易。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9,441.45万股作价82,664万元划归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004年5月18日,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应的股权划转过户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